他玛Tamar——彩衣公主成了深宮怨妇! (撒下十三1-22)

注明:本文摘自网络
Dora Liu 作者:劉秀嫻
大衛有一位從異族公主(基述王的女兒)所生的掌上明珠他瑪。她與胞兄押沙龍一樣,遺傳了父親俊美的容貌,使她同父異母的長兄暗嫩為了她神魂顛倒、憂急成病!

暗嫩採納了堂兄約拿達的詭計,支配父王吩咐妹子他瑪到他面前做餅,送到臥房給他吃。就在那時他堅持他瑪與他同寢。聰明機智的他瑪,用上最充分的理由解釋為何不能這樣做:不合以色列人的體統,處女被玷辱了沒法掩蓋羞恥,而暗嫩自己也成了愚妄人。此外,她還建議暗嫩向父王求,就能得著她為妻。然而、暗嫩不肯聽!結果因他力大,他瑪就被他玷辱了。事後,暗嫩極恨他瑪,要將她趕出去。雖然他瑪解釋這趕她的罪比玷辱她的罪來得更嚴重,他還是不聽,叫僕人把她趕走了。他瑪灑灰塵在頭上,撕裂身上公主穿的彩衣,手抱著頭,邊走邊哭喊,直到胞兄押沙龍勸她別作聲,別將這事放在心上,因暗嫩是她哥哥。此後,他瑪就孤孤單單的住在胞兄押沙龍的家。就這樣,一日之內,彩衣公主竟成了深宮怨婦!

從整件事的過程與對話看來,他瑪是一個明白神律例的女子。她清楚知道神的話禁止男人玷污未婚女子,若玷污了就得娶她為妻,終身不可休他(申廿二28-29),所以才鎮靜地懇求暗嫩不要污辱她,被污辱後又懇求他不要把她趕走。雖然暗嫩都不聽,使他妹子成為無辜的受害者,但他瑪已盡上攔阻他犯罪的本分!可惜事後父王雖然對這事甚為憤怒,卻沒有採取任何行動去管教長子暗嫩,也沒有為女兒他瑪伸冤!

然而,公義的神對這事並沒有靜默:為父的既不採取行動,神就讓他瑪的胞兄為其伸冤,把強姦她的長兄暗嫩殺了。神又為身心靈受了莫大創傷的他瑪預備了胞兄押沙龍溫暖的家,成為她的避難所!押沙龍對她的愛護與照顧是顯然的,他不單將她接到自己家中居住,還給自己的女兒取同一個名字——他瑪!可見他對妹子的溫情!

在今天的社會裏,同樣有許多身心靈受傷的無辜婦女,連愛主的姊妹也不例外。當你自己或認識彩衣公主成了深宮怨婦的姊妹,我們要給姊妹肯定神是公義的——祂必不以有罪為無罪;神也是滿有憐憫的——祂必為姊妹預備避難所,讓創傷的身心靈得醫治!更重要的是肯定姊妹是按神形像受造,有皇族尊貴的身份。因此,不管有什麼不幸的事情臨到她們身上,在神眼中,姊妹仍然是彩衣公主,是天父的掌上明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