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4:編造藉口 (創世記 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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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经:創世記 3:1-13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 約一 1:9
 

  

一篇很有趣的文章列出了駕車的人超速後被警察截停時最常說的藉口。以下是其中的一些例子:「我並沒有做什麼危險的事啊」 , 「我太太快要生產了」 , 「人人都這樣做啊」 , 「我以為我還在加拿大開車呢」 (加拿大的時速以每小時多少公里計算,而不是英哩)。這些理由有些聽起來似乎充分,但有些則太荒謬了。文章指出,這些理由沒有一個行得通,這樣的狡辯,警察不知聽過多少次了。文章建議,其實最明智的做法是坦白承認自己超速,有時反而說不定警察會放你一馬。

  我們找藉口,是因為我們不願意承擔責任或面對後果。亞當和夏娃背叛神後,由於害怕受罰,亞當把責任推在夏娃身上,而夏娃則歸咎於那條蛇。他們的悖逆,完全改變了他們與神的關係:從前他們與神親密同行,現在卻四處藏躲並推脫撒謊(以賽亞書59:2)。

  無論是對神或對人,最好的做法就是據實以告。縱然你或許懂得如何編造藉口(約翰一書1:9),但它們卻不能幫你掩蓋事情的真相。

  你今天有沒有祈求神赦免你的謊言和虛假呢?

 

禱告

主啊,我感謝祢,正如一首詩歌所唱:「像我這樣,祢仍恩待,潔淨,釋放,赦我罪債,因我真心信祢應許,真神羔羊,我來,我來。」 奉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創世記 3:1-13

1耶和華神所造的,惟有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蛇對女人說:「神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嗎?」
2女人對蛇說:「園中樹上的果子,我們可以吃,
3惟有園當中那棵樹上的果子,神曾說:『你們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們死。』」
4蛇對女人說:「你們不一定死;
5因為神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
6於是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來吃了,又給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
7他們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便拿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編做裙子。
8天起了涼風,耶和華神在園中行走。那人和他妻子聽見神的聲音,就藏在園裏的樹木中,躲避耶和華神的面。
9耶和華神呼喚那人,對他說:「你在哪裏?」
10他說:「我在園中聽見你的聲音,我就害怕;因為我赤身露體,我便藏了。」
11耶和華說:「誰告訴你赤身露體呢?莫非你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嗎?」
12那人說:「你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樹上的果子給我,我就吃了。」
13耶和華神對女人說:「你做的是甚麼事呢?」女人說:「那蛇引誘我,我就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