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此建立(羅14:13-23)

彼此建立
(羅14:13-23)

這十節聖經的中心思想就是不要使弟兄跌倒﹐跌倒的字眼或觀念出現了三次(V。13,20,21)。我們不要使弟兄跌倒﹐換句話說要建立弟兄。這個屬靈的功課要常常操練﹐這樣使我們肢體間的關系就能夠合一。我們固然不要犯明顯的罪使弟兄跌倒﹐在這十節聖經裏所講的不是罪惡的事﹐是我們可行的事﹐但行這些事都不要使弟兄跌倒。這些事範圍太廣了﹐保羅這裏列舉二樣﹕吃肉﹐喝酒。這些事我們都可以做﹐不算犯罪﹐但我們做了﹐如果使弟兄跌倒﹐我們寧可不做。聖經對我們可行的事提出二個原則﹐一個是對自己 ﹐另一個是對別人。對自己的是﹕凡事都可行﹐但不要受它的轄制(林前6:12);對別人的是﹕凡事都可行﹐但不能叫人跌倒(林前10:23-24)。很多年前台灣有部連續劇上演名叫 “包青天” ﹐哄動一時﹐每個人都愛看。有個神很使用的弟兄﹐他翻譯了許多英文的屬靈書藉﹐使弟兄姊妹得著供應。在那段日他從美回台灣辨事﹐看了 “包青天” ﹐就上了癮。結果﹐回美的日期也更改了。這叫做受連續劇的轄制。在這段的經文﹐保羅要我們在所行的事上﹐不但有信心﹐而且不要使自己的良心受到責備(因自己 行事把弟兄絆倒而受到良心的譴責)﹐這樣的人有福了。我們的善(V.16)即我們行事的自由﹐不要被人毀謗﹐這就是我們行事的原則。我們現在來看一看﹐如何不要使弟兄跌倒﹐如何要建立弟兄﹐有四方面的學習﹕

(一)不要叫弟兄憂愁(V.15a)
” 不要因食物叫弟兄憂愁” ﹐是什么意思呢?在保羅寫信的時候﹐在羅馬的菜巿埸﹐充滿了祭偶像的肉出賣﹐肉本來都可以吃﹐凡物都可以吃﹐雖然是拜過偶像﹐也沒有關系﹐因為偶像算不得什么。但有些兄弟﹐他們沒有信主以前是拜偶像﹐不但吃祭偶像之肉﹐也參與各種拜偶像的活動。現在信了主﹐偶像﹐不拜了﹐祭偶像的肉也不吃了。他認為祭偶像之肉與拜偶像有關系﹐所以你在他面前吃祭偶像的肉﹐他心裏就不舒服﹐就有罪惡感﹐他認為你犯罪了﹐他會為你憂愁﹐他請他吃﹐他的罪惡感更重﹐憂愁更大﹐所以為了他的軟弱﹐我寧可不吃﹐免得他憂愁。在香港我認得一個姊妹﹐她不看電影﹐她認為看電影﹐令她不舒服﹐心裏憂愁﹐有罪惡感。為什么呢?因為她接受一個教導﹕在她看電影的時候﹐看到一半﹐主耶穌回來了﹐怎么辦呢?我們知道﹐她所領受的教導是有偏差的。當主耶穌再來的時候﹐但願他看到我們每個人都在讀經禱告﹐講道﹐傳福音。但是我們怎樣知道主回來的時候呢?他回來的時候﹐沒有人知道的(太24:36)﹐所以我們每天應該做我們該做的事情﹐這才合神的心意。但願他來的時候﹐我們每個人都在做聖工﹐但這是可遇也不可求的。所以姊妹有這個軟弱﹐我們就不能邀請他去看電影﹐甚至在她面前也不要提這件事﹐等到她有這等知識後才提說﹐免得使她憂愁。這是彼此建立的第一步。

(二)不要使弟兄敗壞(V.15)
” 敗壞” 比 “憂愁” 更嚴重了。敗壞原文有個意思是滅亡的意思。我想這裏不是指滅亡的意思﹐應該是指失落﹐退後﹐犯罪跌倒的意思。怎么會因食物叫弟兄敗壞呢?原來當時的拜偶像不但除了吃祭偶像的肉﹐參與拜偶像的活動中﹐還有在廟裏行淫亂的事。所以一個脫離拜偶像的弟兄﹐現在發現信了耶穌還可以吃祭偶像之物﹐這樣便鼓勵他再回到以前拜偶像的活動犯淫亂的光景中﹐這樣因食物便把他敗壞了。使他靈性退後﹐犯罪﹐在主裏失落了。多么可怕!又如一個信徙從前是酒徙﹐信了耶穌後﹐滴酒不進嘴裏。現在你在他面前請他喝一二杯﹐這樣便敗壞他﹐使他陷進以前酒徙的生活裏。有許多事情我們都可以做﹐對自己不會有不良的影響﹐但對某些軟弱的肢體﹐卻有敗壞結果。舉個例來說。我的姊妹很喜歡看連續劇。每天看一二個小時﹐對她來說是幫助她的神經鬆馳。因為她的神經非常緊弱﹐又不能運動﹐而且她看完連續劇﹐便忘得一乾二淨﹐連續劇對她來說﹐不成為她的轄制和敗壞﹐但對我來說卻不然﹐因為我是個很專注的人﹐專注的人有好處與壞處﹐好處是做事很忠心﹐壞處是一沾上邊﹐便窮追不捨﹐不能控制。我去年回去東南亞培訓。回來時路經香港打了二個噴嚏﹐結果閃了腰在香港躺了四天不能動﹐每天晚上十點把電視打開﹐發現有部連續劇﹕” 康熙王朝” ﹐好看極了。劇情講到康熙年幼登基﹐便很有智慧﹐憧得怎樣鞏固自己的政權﹐我看得津津有味﹐回來以後就問師母﹐這裏有沒有 “康熙王朝” 連續劇看﹐可見得我已經被吸住了﹐整天都思想這個連續劇的發展。最近師母有一套 “三國演義” 是        30集﹐非常精彩﹐是鄰居借給師母看的。師母告訴我說﹐問我要不要看﹐我對師母說﹕” 你不要把我害死了。” 如果我看了﹐我的靈性大受影響﹐道也講不出來﹐對我來說﹐這套連續劇﹐是敗壞我的食物。所以要建立弟兄﹐不可因食物或別樣的事物叫我的弟兄敗壞。

(三)不要毀壞神的工程(V.20a)
我們假如叫弟兄憂愁﹐敗壞﹐就等於毀壞神的工程﹐為什么這樣說呢?原來我們每個人都是神的工程﹐不管大,小,老,幼﹐祗要我們在主裏﹐我們就是神的工程(弗2:10)﹐神在我們每個人身上都在做屬靈的生命上的建造﹐使我們越來越向基督(羅8:29)。使我們滿有基督成長的身量(弗4:13)。第二方面我們是身體的工程﹐神用我們每個人來建造祂的教會﹐就是基督的身體﹐使基督的身體能茁壯﹐成為一個榮耀的教會。就像彼得所說﹕” 我們好像活石被建造成為靈宮..” (彼前二:5)。如果使弟兄憂愁﹐敗壞﹐就等於神在他身上的建造就停頓不前﹐等於把神的工程毀壞﹐使他的計劃受到攔阻。在 Fremont dowmtown 靠近 washington Hospital 處有一幢商業樓宇很漂亮﹐高六層﹐窗子全用黑色的玻璃﹐這幢樓宇蓋了有十几年之多﹐為什么呢?因為它的建造工程停頓了十年﹐最近它再繼續被建造完成。我剛來 Fremont 的時候﹐就住在那幢商業大樓附近。那時祗蓋了一層水泥﹐四都鋼架﹐非常難看﹐長年累月經風吹雨打﹐鋼都長﹐我們不明白為什么建造停頓﹐可能因勞資糾紛﹐可能計劃改變。沒想到最近几年不知道什么時候﹐這幢大樓就建造完成了﹐而且建造得那么漂亮。不但如此它很有用處﹐很多辦公室都搬進去了。弟兄姊妹﹐我們每個人在神的面前就是這樣。神一方面在我們的生命上建造﹐另一方面要用我們﹐使我們建造祂的身體。如果我們使弟兄姊妹憂愁﹐使弟兄敗壞﹐這樣他的屬靈生命便停頓不長﹐返而後退。因他的後退失落﹐他也無法給神使用他來建造教會。所以我們不可不慎﹐千萬不要叫弟兄憂愁﹐不要叫弟兄敗壞﹐以致把神在他身上的建造受到停頓和攔阻。

(四)要追求神國裏的事(V.17)
剛才所講的三個不可都是講消極方面。積極方面﹐要建立弟兄﹐非要追求神的國裏的事不可。神國裏的事很多﹐保羅在這裏只講了三樣﹐就是公義﹐和平﹐和喜樂。什么是公義呢?公義就是聖潔﹐不犯罪。不讓弟兄跌倒﹐就是不犯罪﹐就是聖潔。和平就是合一﹐我們叫弟兄憂愁和敗壞就是不合一﹐因為我們與弟兄不能靈裏相通﹐不能一同站立。喜樂方面﹐保羅特別提到聖靈裏的喜樂。吃肉﹐喝酒﹐或別樣的事﹐可能帶給我們喜樂﹐但這樣的喜樂都是外面的﹐短暫的﹐聖靈的喜樂是內在的﹐長久的。我們在這幾樣事上追求﹐就是討神的喜悅﹐得著別人的稱許。這裏說別人的稱許(V.18)﹐不但指弟兄姊妹﹐也指外邦人(不信的人)﹐我們能和睦﹐喜樂﹐和聖潔﹐外人自然稱讚﹐我們不知不覺為神作了美好的見証。這些事是能夠使我們彼此建立。這三節聖經二次提到和睦﹐可見得和睦的重要﹐有了和睦才有彼此建立的產生。今天許多不和睦的事情﹐都發生在吃喝的問題﹐或類似吃喝的問題上﹐我們不能不謹慎。我來美國讀書的時候﹐在南加州參加一間小教會﹐在那裏聚會事奉﹐結果那個教會不和睦﹐一分為二﹐為什么呢?當然有很重要的原因﹐但導火線是為了類似吃喝的問題﹐而引起分裂。原來牧師勸戒教會中幾個人不可打麻將(牌)﹐打麻將賭博固然是不可以(因為貪心)﹐但假如打衛生麻將(不賭博)可不可以呢?我覺得這要看是否榮耀神﹐因為打衛生麻將(甚至醫生鼓勵老人家去打﹐保持頭腦清楚﹐免得中風)會把基督徙絆倒(別人看見你打牌以為是真的賭博了﹐他也跟著去打牌)。也會把非基督徙絆倒(你因為打牌把聚會的時間都錯過﹐人家看見因為我們打衛生牌而不去聚會﹐有失基督徙的身身份)。假如把別人絆倒﹐我寧可不做﹐寧不打衛生麻將。但這個教會的一些打牌弟兄姊妹不聽勸﹐以致老羞成怒﹐另方面牧師穿著衣冠方面很講究整齊﹐名牌﹐他認為比較耐用﹐會眾認會牧師效法世界﹐牧師應該不要講究這些東西﹐穿著方面講究高級都不是犯罪的問題﹐是對象的問題。如果做總統和政府官員的牧師﹐可能要穿著比較整齊漂亮﹐因在農村做牧師﹐就應該樸素﹐原則是不要令別人跌倒﹐但這個教會因為這二件事就鬧分裂﹐一分為二﹐何等可惜。在牧師離開教會的最後一個主日証道時﹐剛好也是聖餐記念主的聚會﹐在擘餅喝杯的時候﹐有一位年青的弟兄在聚會中傷心落淚﹐而且哭聲振動全埸﹐當時氣氛甚為肅穆悲傷。這個弟兄為什么哭得如此傷心呢?因為他想起聖經的話﹕”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么?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麼?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一個身體﹐因為我們都是分受這一個餅” (林前10:9-17)。現今記念主是合一的見証﹐但我們一面記念﹐一面分裂﹐怎能不叫人傷心呢?所以主是最傷心的﹐這就是這個弟兄痛哭的原因。事情更糟的是﹐教會分裂三個月後﹐有一個陌生人在一個場合裏竟然主動跑去問這個哭的青年人﹐問他教會的情形如何﹐這個青年大吃一驚﹐因為大家素未謀面﹐何來知道教會分裂消息呢?那個陌生人不但知道教會分裂﹐還知道那天聚會裏有個年青人痛哭的情形。而那個人是個沒有信主的人﹐主的名真是受到羞辱!所以我們不可不慎﹐在這些吃喝的事上﹐千萬別絆倒別人有失主的見証。二年前在灣區有一位牧師跟我交通一件事﹐與彼此建立有關係的事。他說﹕他的教會裏有二個肢體鬧得很不愉快﹐這二個肢體是老板與員工的關系﹐受僱的告到教會的牧師﹐說﹕僱主欠他幾佰元工錢。後來牧師去調解﹐發現僱主沒有欠員工的錢﹐因為員工很努力去做工﹐多化了不少時間﹐以為可以多得。但員工做工的態度不合僱主的心意所以不再僱用這個員工。按理說僱主是很合理﹐但有點理直氣壯﹐得理不饒人﹐只是員工方面的確化上心血去做﹐但沒有按主人的心意去做﹐惹得僱主不高興。這兩位都是基督徙﹐而且那個僱主是信主年日很久的基督徙﹐在教會裏也有事奉。那個員工倒是信主年日很少。這樣牧師如何處理這件事呢?如果不處理好﹐不和的事件會傳到教會外﹐有失主的見証。感謝主﹐這位牧師和幾位同工商議﹐每人出一百元﹐湊夠這個數目﹐放在信封﹐由牧師將這筆錢交給那個員工并告訴他說﹕這是僱主補還給他的﹐這樣便了一件不和的事件。後來這位員工告訴牧師說﹐他把這幾佰元奉獻給教會﹐他不在意這些錢﹐只是覺得僱主小氣﹐欺人太甚而已。教會是個家﹐家是講愛﹐我們每人要用愛心去待人﹐不要樣樣講理﹐強調理﹐這樣彼此建立方面就不難做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