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撒和利百加

以撒迎接利百加
以撒迎接利百加

以撒

以撒是《舊約聖經·創世記》中的人物,亞伯拉罕的原配撒拉所生的唯一兒子,以掃和雅各的父親。

从亚伯拉罕到以撒到雅各
从亚伯拉罕到以撒到雅各

以撒在原文中的意為喜笑。在猶太列祖中,以撒是最長壽的一位,也是其中唯一沒有改過名字的一位,還是唯一沒有離開過迦南的一位。與聖經中其它列祖相比,以撒的經歷較為平淡,一生中變故較少。

当亞伯拉罕100歲,撒拉90歲时。對亞伯拉罕有子的許諾令撒拉“因為我和我主都老了”就“笑了”,(創世記18:1-15)而當孩子出生祂說上帝使她喜笑(21:6)。

在以撒出生一段時間後,上帝命令亞伯拉罕要他到摩利亞地的一座山上獻祭他那獨生的兒子以撒(創22)。當他正要犧牲自己的兒子時,天使出現阻止。

新約聖經中提到以撒的次數不多。亞伯拉罕主動聽從上帝的命令將以撒獻作祭物是信心和順服的榜樣。

 

神两次向以撒显现

以撒在所记载的事件中大都是与亚伯拉罕的记载相似的(他们的妻子都不生育,都遭遇了饥荒,都和亚比米勒有立约,在各自的两个儿子上有复杂的关系)。

 

以撒和利百加的故事 --古代希伯來民族的婚姻的典型代表

一、母親逝世(二十三:1–20)──撒拉九十歲生以撒,過了三十七年便與世長辭,她死時一百二十七歲。女人的歲數被記錄在聖經中,只有撒拉一人。她是死在迦南地的「基列‧亞巴」(意即亞巴城),而「亞巴」乃是亞衲族的偉人(參書十四:15)。基列‧亞巴又名希伯崙,在迦南地南部。亞伯拉罕為喪妻而哀慟,因撒拉是他心愛的,又是他的賢內助。當他失去這位紅顏知己時,焉有不哀慟哭號之理。在他為撒拉哀哭之餘,更要為她安排舉哀之事。

  「我在你們中間是外人,是寄居的。」亞伯拉罕自稱為外人及寄居。這表明他在當地是無權過問事務,也沒有土地的產業。在以色列,外人不可以享有土地權。亞伯拉罕為了撒拉在異地有葬身之處,入土為安,於是他迫切地與赫人商討,欲購一墳地。

  「求你們在這裡給我一塊地,我好埋葬我的死人。」「給我」是客套語,其實是向他們買地。埋葬死人乃是全章的主題,一共提到七次(4,6上,6下,8,11,13和19節)。埋葬撒拉的事,可見是當年一件十分重大的事,也是神所看重的事。

  亞伯拉罕只想買麥比拉洞來安葬撒拉。但赫人以弗崙說:「不然,我主請聽。我送給你這塊田,連田間的洞也送給你。」以弗崙的話表面很慷慨,但卻趁機連那塊田也要賣給他。亞伯拉罕沒有選擇餘地,只好以四百舍客勒的銀子來購買那塊地。從此亞伯拉罕就以這片土地作為永遠屬於他兒子以及他們後代的墳地(20節,參創四十九:31)。

 

二、父親之命(二十四:1–9)──當亞伯拉罕失去老伴,頓覺孤寂。於是他想要為兒子以撒娶妻,盡父親的責任。這也是古代東方人的規距,為兒子安排婚事,他請了家中的老僕人協助辦理這件大事。

老仆人找到利百加
老仆人找到利百加

  亞伯拉罕對老僕人說:「請你把手放在我大腿底下,我要叫你指著耶和華天地的主起誓,不要為我兒子娶這迦南地中的女子為妻。」這種起誓方式,首次在聖經提及。解經家對此起誓方式的解釋:表示這事是與生養子孫有關,所以要把手放在大腿下起誓,因僕人此行是關乎傳宗接代。

  在誓言中,特別提到不可娶迦南地女子為妻。亞伯拉罕關心以撒家庭信仰的問題,因迦南地的女子,不是敬拜偶像,就是放任邪淫。為了不被異教人的各種不道德的惡習所敗壞,他堅持以撒要娶同族女子為妻,以保持傳統的信仰。老僕人問及,如果女方拒絕,不肯來迦南地,他當怎樣做?是否要帶以撒回老鄉?亞伯拉罕堅持,要僕人不帶以撒離開迦南,因他深信,以撒的將來是在迦南。他說了一段對神滿有信心的話:「耶和華天上的主,曾帶領我離開父家和本族的地,對我說話,向我起誓說:『我要將這地賜給你的後裔。』祂必差遣使者在你面前,你就可以從那裡為我兒子娶一個妻子。」(7節)

 

三、鄉間美女(二十四:10–28)──老僕人聽從主人的吩咐,準備行裝。他預備了十匹駱駝,背負糧食及禮物,開始那遙遠的旅程。他起程往米所波大米去,他抵達拿鶴城,即亞伯拉罕的故鄉,也是其兄拿鶴所居住的城。

  「天將晚,眾女子出來打水的時候,他便叫駱駝跪在城外的水井那裡。」老僕人在黃昏日落時到了井旁,他曉得按習俗在此時必會見到許多女子出來替父母打水。傍晚時分,天氣較涼,井旁打水,憩息交談,可說是眾女子的社交時刻。到井旁打水的女子,不一定是婢僕,有些是高貴的年青女子,她們為父親執行此項重要的家務。因在古代遊牧民族,水是十分珍貴,故由家中的女子們負責。

  老僕人在水井旁做了三件事:(1)向亞伯拉罕的神祈禱,求祂施恩,「使我今日遇見好機會」(12節)。(2)等候女子給他水喝,也給他十匹駱駝水喝(14節)。(3)憑信心觀察哪一個女子是神為以撒所預備的妻子(42–45節)。可見老僕人的思想是他心中所指示的,而利百加出來打水也是神的引領。僕人所思想的與那女子的行動正相符合,他就很清楚地曉得神的引導沒有錯誤,於是開始了這段水井姻緣。

  聖經對利百加的描述:(1)她容貌極其俊美(16節)。(2)她是彼土利的女兒,拿鶴的孫女,即亞伯拉罕的姪孫女(15節)。(3)她還是處女,意即未曾有人親近她(16節)。(4)樂於接待遠客(25節)。(4)她待人有禮,毫不驕傲或藐視外人。把大水瓶托在手上給那老僕人喝,是中東人士禮貌的行為(18節)。她這一切行動給老僕人印象極佳,老僕於是低頭向耶和華下拜,並稱頌讚美神,得知神的引領是十分正確(26–27節)。

 

四、父兄允許(二十四:29–59)──當利百加的哥哥拉班看見金環,又看見金鐲在他妹子手上,並聽見他妹子利百加的話,就出來迎接那人。他以東方人接待客人的禮貌,為僕人擺設飯食。但老僕人並不是為貪飲貪吃而來,而是要為主人完成一項任命,且必須在飯前將他的來意說明。

  僕人把主人要他起誓的經過與內容,以及他在井旁祈求神的記號,神的應許及神的護佑都詳細複述一遍。藉此表明這事是出於神的旨意和神恩典的安排。僕人的話充滿力量,因他直言無諱,也不諂媚。真是一位忠心耿直的好僕人。

  利百加的哥哥拉班聽了僕人的話,便與父親彼土利異口同聲的回答說:「這事乃出於耶和華,我們不能向你說好說歹。」(50節)老僕人先為這段美滿婚姻稱謝耶和華,然後拿出名貴的金飾給利百加及其家人,作為一種聘禮。

 

五、離鄉背井(二十四:60–67)──當拉班送利百加出嫁時就為她祝福:願她作千萬人之母,願她的後裔得著仇敵的城門(參創二十二:17)。

  「天將晚,以撒出來在田間默想,舉目一看,見來了些駱駝。」(63節)利百加遠遠望見以撒,雖然不知來者何人,卻急忙下了駱駝(64節)。可能這是他倆一見鍾情的時刻。當利百加得知迎面而來的是以撒,即未婚夫,馬上以帕子遮臉,表示少女的羞態及對丈夫的尊敬。按東方人的習俗,在未婚夫面前以帕子蒙臉,是傳統的習例。以撒得知旅途上所發生的一切經過,就領利百加進了他母親撒拉的帳棚,娶了她為妻,並且愛她。可見這是神所安排和引導的美滿、幸福和愉快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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