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8:主日信息《信徒与世界的关系》(沈丽薰传道)

基督六家主日信息

讲题:信徒与世界的关系经文:约15:18-27           沈丽薰传道

引言

从ISIS疯狂杀害基督徒,中国多家教堂被烧、或十字架被拆毁这些事件,你会不会想:究竟基督教犯了甚麼众怒,讓世人如此恨惡?今天要讲的信息是:信徒與世界的關係,用的经文是约15:18-27,這一段主要是讲: 雖然信徒被世界所恨,但仍然要為主作見證。

约翰福音15章1-8节,講的是信徒和主耶穌的關係,就像葡萄樹的枝子和葡萄樹的關係,信徒要連在耶穌這棵真葡萄樹上,要常在主裡面才能多結果子。

9-17節講到:信徒要常在主的愛裡,要遵守主的命令,和信徒彼此相愛,因為主耶穌揀選我們去到世人當中結果子。也講到愛的力量,信徒要從主的身上支取愛來彼此相愛。

今天這段講的是世界“恨”的力量,耶穌警告門徒,因為他們和祂之間緊密連結的關係,

他們將會遭遇到和祂一樣,從世界而來的敵對力量。分三段:因基督的緣故而受苦 (18-21),因基督顯出世人的罪(22-25) ,聖靈和信徒見證基督 (26-27)     

一、因基督的緣故而受苦 (18-21)

18「世人若恨你們,你們知道(或作:該知道),恨你們以先已經恨我了」但他們因我的名、要向你們行這一切的事、因為他們不認識那差我來的。19-[你們若屬世界,世界必愛屬自己的;只因你們不屬世界,乃是我從世界中揀選了你們,所以世界就恨你們] 20你們要記念我從前對你們所說的話、僕人不能大於主人。他們若逼迫了我、也要逼迫你們.若遵守了我的話、也要遵守你們的話。21但他們因我的名、要向你們行這一切的事、因為他們不認識那差我來的。

剛剛讀的這段經文,哪兩個词或字出現最多次呢?一個是“世界”,一個是“恨”,沒錯,這一段談到世界的恨,世界恨誰呢?恨耶穌,也恨基督徒

雖然這裡有個[若]if,但並不是假設的情況,事實上耶穌講的是一種肯定的情況.[世人]會恨信徒,信徒该知道,在恨信徒以先,世人已經先恨耶穌了.18節的[世人],英文也是world,那麼,18節的世人和19節的世界有什麼不同呢?世界又是指什麼呢?

「世界」原文是「kosmos」,英文是[world],[世界]在聖經中有三種不同的涵義:

首先它可以代表神所創造的自然世界,也就是[地球]。

第二,[世界]也可以指[世上的人],譬如[神愛世人]的「世人」(《約》三16) (God so loved the world),這個[世人]就是[世界]這個字。

第三種用法,就是《雅》四4﹕豈不知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嗎?這裡的「世俗」也是「世界」這個字。

從上下文來看,這裡的「世界」就是雅各書上所說的「世俗」,也是約翰壹書二章15節,[不要愛世界]的「世界」,是指到那「墮落了,且被魔鬼所控制的潮流與風俗」。也就是指一些與神為敵的罪惡勢力。譬如社會上不好的風氣、潮流,以及一些高舉人的活動。

譬如,各種誇耀人的地位、財富、學歷、主義;還有各種供人放縱私慾的不正當娛樂;以及一些激發人的驕傲、仇恨、貪心的試探等等,

總而言之,所有損害「神的愛」在我們裏面完全的人、事、物,就是與神為敵的「世界」。

所以18,19兩節的[世人]和[世界],指的是在這世上與神敵對的人,事,物.新譯本在19節,有兩個地方把[世界]翻成[世人]。是這樣的:

[你們若屬世界,世人必愛屬自己的;只因你們不屬世界,乃是我從世界中揀選了你們,所以世人就恨你們],也就是說,當主詞的時候,[世界]指的就是抵擋神的人,這裡的[世人]不是指所有世界上的人。

耶穌在即將離開人世以前,告訴門徒,他們將不可避免地會遇到敵對的勢力,因為那些人早就已經與耶穌為敵了,當耶穌出生的時候,希律王就要殺他,後來,猶太宗教領袖也是處心積慮要除掉他。為什麼不信神的人會恨信徒呢?最根本的原因是:因為信徒蒙耶穌揀選,從世界中被分別為聖出來,有了不同的人生觀和價值觀。

使徒彼得在彼得前書4:3-4節,勸勉信徒:[外邦人的心意行邪淫惡慾、並可惡拜偶像的事。他們看到你們不與他們同奔那放蕩無度的路,就毀謗你們]。

因為世界就像一個模式,不歡迎跟他不同的,據說,如果將一隻母雞身上的羽毛染上與眾不同的顏色,遲早牠會被其他母雞啄斃。那麼,如果信徒跟世界認同,那又会如何呢?當然,他就會被世界所接納,因為世界必愛屬自己的。

在這裡,我們好不好思想一下:我是屬世界的還是不屬世界的?應該沒有所謂的中間路線。不是站在屬世界的那邊、與神為敵,就是站在神這邊、不屬世界的。

不可否認,今天有不少世界上的事物是我們生存所必需的,我們不得不關心。實際上,我們不可能脫離世界生活。主耶穌在離別禱告裡向父神禱告:我不求你叫他們離開世界,只求你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約 17:15)。也就是說,我們還是要在世上生活,但求神保守我们脱离撒旦的攻击,就像但以理在巴比伦,还可以为神作见证。那么我們该如何行呢?

約翰壹書二章16節給了我們一個規範: [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我想,知识分子最不容易胜过的,恐怕就是“今生的骄傲”,从小就期许自己功成名就,站在世界的顶端。

但最后,很可能赚得全世界,却赔上自己的生命。我們只有保守自己常住在主裡面,那麼當我們快要越過界線的時候,住在我們裡面的聖靈,會不斷提醒我們,讓我們不致於跨越界限.過到[世界]那邊。

一個被主揀選的人,應該具備和世界不同的價值觀,雖然身处滾滾紅塵,但心靈可以遠離紅塵,和神有親密的靈交,也就是在世界,但不屬世界,儘管會因此被世界所恨惡。

那麼,你信主以來,有沒有經歷過被世界所恨惡呢?我想,如果你從來就沒有表示過基督徒的立場,也就不會有什麼特別的感覺。

現在已經進入[零道德標準]的後現代,價值觀有完全被翻轉的可能。回顧歷史,我們會發現美國的開國元老們是根據聖經制定法律及政府。1811年紐約州大法官kent宣佈:[美國的道德是以基督教為根基].才不過兩百年,已經面目全非,基督教在美國倫理道德方面的影響力越來越微弱。

真的是眼見他起高樓,眼見他樓塌了.記得那部忠於聖經的電影[The passion of Christ]曾經遭受好來塢顯要和社會人士憤怒的攻擊,他們希望基督徒不要出聲音。不斷發出聲音的信徒是他們的眼中釘。

主耶穌接著在[20][21]節說: [你們要記念我從前對你們所說的話:『僕人不能大於主人。』他們若逼迫了我,也要逼迫你們;若遵守了我的話,也要遵守你們的話]。

[21]—[但他們因我的名要向你們行這一切的事,因為他們不認識那差我來的]。

『僕人不能大於主人』是主耶穌替門徒洗腳以後說的(約13:16),要門徒效法他謙卑服事的榜樣,在這裡的意思是:因為門徒與耶穌的緊密聯合與認同,所以逼迫耶穌的人也會逼迫門徒,但那些遵守主的話的人,也會遵守門徒的教訓。

我們這些信徒都是因為信主的名,才能作神的兒女,門徒受迫害是因為基督的緣故,而那些逼迫基督的人是因為無知,不知道耶穌所作的乃是父的工作,因為是父神差派耶穌來到世上的。其實,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耶穌基督將他表明出來(約 1:18)。既然世人拒絕了耶穌,當然也就會逼迫跟隨耶穌的門徒了。

在耶穌的世代,猶太教已經流於形式主義和教條主義,有強烈的排他性。他們不相信耶穌就是要拯救猶太民族的彌賽亞,他們拒絕相信耶穌是神的兒子,但是耶穌所傳講的信息令人折服,他的慈心,風範和胸襟也吸引了一些人跟隨他。所以耶穌告訴門徒,那些遵守他的話的,也會遵守門徒所要傳遞的信息。

當時的羅馬社會,相當繁榮,在精神上他們全盤接受希臘的文明和多神的信仰。心靈上其實很空虛,他們需要一個可以讓他們得到安息,能夠安身立命的信仰。所以還是有人願意跟隨耶穌,但是跟隨耶穌的就會受到逼迫。

從教會歷史,我們知道,第一世紀的使徒,因為主的名被逼迫,第二、三代的教會領袖也不乏其人,像伊那提斯(Iqnatits)主教,他是安提阿教會的第二任主教。坡旅甲(Polycarp)是士每拿主教,这两位大家都比较熟悉。他们都为主殉道。

还有另一位是伟大的护教士游斯丁(Justin)他勇敢地著书,竭力而有效地为基督教信仰辩护。游斯丁和另外6位基督徒一同在罗马被鞭打后斩首。他最后的话是:我们不求别的,只求为主基督耶稣受苦,因为在基督审判台前,这将带给我们救恩和喜乐。

耶穌基督的死和復活帶給信徒盼望和生命力,他們前仆後繼的堅忍以及敢於與眾不同的勇氣,終於在第四世紀使得基督教成為羅馬帝國的國教,影響了整個西方文明。即便如此,歷世歷代以來,我們還是看到有些福音的勇士受到有形無形的逼迫。

我要提的是德國神學家潘霍華(Dietrich Bonhoeffer),虽然他的某些神学观点颇有争议。但他说的“受苦是真門徒的標記”确实是至理名言。

英國神學家John Stott在他寫的[基督教文化的挑戰]裡提到:[本世紀恐怕沒有人比潘霍華更明白,信徒是不可能不受苦這道理,他的基督徒立場在納粹統治下似乎從沒動搖過,雖然這使他坐牢,受審判,家人性命受威脅,最後甚至喪命。但他實踐了自己的信念和教導。

[受苦是真門徒的標記,門徒不可以高過師傅,跟從基督的意思就是受苦].他認為基督徒的責任就是在上帝受苦的時刻與他在一起,而有分于上帝的苦難。

長期在印度的美國宣教士,Amy Carmichael有一首詩:

沒有傷口嗎?沒有傷痕嗎?然而,主人如何,僕人也將如何,

跟隨我的腳都要被釘穿透,但你卻完好無損;

那沒有傷口,沒有傷痕的人,能跟隨我走多遠呢?

二、因基督顯出世人的罪(22-25)

[22]我若沒有來教訓他們,他們就沒有罪;但如今他們的罪無可推諉了。

[23]恨我的,也恨我的父。

[24]我若沒有在他們中間行過別人未曾行的事,他們就沒有罪;但如今連我與我的父,他們也看見也恨惡了。

[25]這要應驗他們律法上所寫的話,說:『他們無故恨我。』

耶穌告訴門徒,世人無故恨他,是因為他顯出他們的罪,耶穌說:[我若沒有來教訓他們,他們就沒有罪],是什么意思?原來[他們就沒有罪]是說,如果耶穌沒有來教訓他們,他們就不會有[拒絕耶穌]的罪了。就像我們說的[不知者無罪]。如今他們有了基督的啟示,卻拒絕了,所以他們的罪就無可推諉了。父与子原为一(约10:30)所以恨基督的也是恨父神。

耶穌曾經在猶太人中間行過許多神跡奇事,在約翰福音的第二章,記載了迦拿婚宴水變酒的第一個神跡,為的是讓門徒有信心,相信耶穌就是神的兒子,然後一直到11章,使拉撒路從死裡復活,約翰一共記載了7項神跡,每記載一個神跡,就有一個講論隨著,指出耶穌就是彌賽亞。照理說,若不是有神的同在,沒有人能行那樣的神跡。

可是當時的人看見耶穌所說所作的,大多數的人還是不相信他。在拉撒路復活的神跡以後,宗教領袖甚至下定決心要除滅他。所以他們就有罪了,就像約3:19講的:[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就像有一位醫生當眾醫治了許多疑難雜症,他給了病人處方,可是病人拒絕了,那麼一旦病故,那就只能怪自己了.

相反的,聽到了基督的福音,就信了的人就要蒙大福了,當耶穌指出他們不信的罪,他們就對父和子都恨惡了.[恨惡]是非常強烈的字眼,表示那些不信的人是何等的頑抗,耶穌引用經文來解釋[他們無故地恨我]:这两篇都是诗人大卫写的。这两节经文就应验在耶稣身上

[詩 35:19]–求你不容那無理與我為仇的向我誇耀!不容那無故恨我的向我擠眼!

[詩 69:4]-無故恨我的,比我頭髮還多;無理與我為仇、要把我剪除的,甚為強盛。

不信的人因不信基督的啟示,有了[拒絕耶穌]的罪,因此對基督存著恨惡之心。而耶稣对门徒说:你們是世上的鹽、你們是世上的光(太5:13、14)那麼我們的言行就很可能和世人起衝突,因為我們的道德標準,我們對工作的態度,我們的人生觀和價值觀都和他們不一樣,很可能會將他們黑暗中的敗壞行為顯露出來,那麼很可能就會讓他們恨惡,使我們的處境很難堪,怎么办呢?

三、聖靈和信徒見證基督 (26-27)     

[26]但我要從父那裡差保惠師來,就是從父出來真理的聖靈;他來了,就要為我作見證。[27]你們也要作見證,因為你們從起頭就與我同在。」

有的英文譯本沒有but但,我採取NKJV版本,But when the helper comes.(但是當保惠師來到的時候) 這個[但]字可圈可點,給了門徒無限的希望.在新約中,只有約翰稱聖靈為[保惠師]及[真理的聖靈],保惠師就是helper,幫助者,注重在聖靈的某一特殊功能和立場。

上个主日杨牧师就圣灵的身份和工作,讲的很清楚,今天我只讲26节:这里聖靈所扮演的角色是[作見證]。從父出來[真理的聖靈]要為耶穌作見證,耶穌自然就和[真理]有關了.耶穌自己也說過:「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約 14:6],耶稣又說,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進入一切的真理(约16:13)

26,27兩節將聖靈與門徒連結在一起,主耶穌藉著聖靈與屬他的們徒同在,这些门徒從開始就一直與耶穌同在,也有責任為耶穌作見證.當門徒遭遇反對,他們的見證不被接納時,聖靈不但堅定他們,甚至能夠在逼迫者的心中作工.

今天我們這些信徒,就是被分派出去,見證耶穌是基督,是神兒子的人,當我們接受耶穌為主的那一天,聖靈就與我們同在,我們要將耶穌所開始的服事方式在世上繼續下去.信徒能夠見證主,主要是聖靈的工作,若不是聖靈的感動,沒有人能對福音有所回應,若不是聖靈藉著信徒作工,信徒就沒有能力作見證.

信徒是否具有被聖靈引導的生命,最明顯而重要的證據,就看他是否服在基督的主權下生活.那麼你如何知道自己服在基督的主權下生活呢?最明顯的,就是有了新生命和新生活。

有一本書叫作重審耶穌(The case for Christ),作者是Lee Strobel,他畢業於耶魯法律系,曾經是個懷疑論者,是一位處處尋求證據的人,要他相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確實相當困難,不過,聖靈的工作確實很奇妙,他曾經是芝加哥論壇報法律版的主編.,必須經常出入法庭,在法庭上他看到了好幾位[真實活出信仰的基督徒],最後他不得不相信。

信主之后,在2000年以前,还是芝加哥Willow Creek Community Church的教導牧師.他也是位相当重要的基督徒作家。

他在另一本書[上帝出難題](God’s Outrageous Claims)寫的幾個[活出信仰的見證]很能激勵我們活出基督的樣式.我只講其中的一個:朗恩在8歲的時候,就因為用鐵鎚打傷人,上了少年法庭,後來染上毒癮,參加幫派,21歲時為了替朋友報仇,以殺人未遂的罪名遭到通緝.他的犯罪紀錄實在太多,如果被抓到,20年的徒刑絕對跑不掉.

後來他逃到Oregon的 Portland,在那裡他找到第一分正當的工作,說來很奇妙,在他工作的店裡,他的同事都是基督徒,後來朗恩便在他們的影響下,接受了耶穌.他的價值觀和個性從此漸漸改變,朗恩後來成為模範員工、熱心的信徒,在社區裡受人敬重。

但他的內心並不平靜,即便已經跟上帝和好了,但他虧負社會的那部分尚未還清,即便警方不再追尋他的下落,他還是覺得應該出面自首,否則,他就要活在謊言中,而身為基督徒,他認為那根本就是一件不該作的事。

朗恩出現在刑事法庭的時候, Lee Strobel就在現場,他聽到朗恩對著法官說:[我有罪,如果有必要把我關起來也沒關係,我已經成為基督徒,承認以往所作的事並請求原諒才是對的,我以前作錯了,我真的很難過].

 Lee Strobel太震驚了,這是怎樣的基督教信仰!有人竟然願意付出如此高昂的代價,那必定是出自一分從內心深處徹底改變他們生命的信仰,他因此被基督教深深吸引.於是他跑過去問朗恩,他是如何信主的,朗恩講的話,特別讓他覺得可信賴。

朗恩已經作好心理準備,要在牢裡待上20年。沒想到他生命被神改變的事情,大大感動了法官,認為沒有監禁的必要,他表示朗恩對社會已經不構成任何威脅,可以得到緩刑。這項判決讓Lee Strobel十分訝異。

審問結束後,他訪問朗恩:[你對法官的做法有什麼反應]?朗恩堅定地直直望著他說:[那個法官讓我明白什麼是恩典,就像耶穌對我作的一樣,你可以聽我一句忠告嗎?如果你願意,神也會向你顯明他的恩典]. Lee Strobel和朗恩在法庭的短暫相遇,成為永遠改變他生命的特殊時刻.

用這麼長的篇幅來講這兩人的見證,因為我的確被他們深深感動,我在他們身上發現一個共同的特質,那就是[活的真實,信的認真],在這個模棱两可,價值觀混亂的世代中,要[活的真實也信的認真]並不容易。

朗恩接受了基督,就認真地作個基督徒,即便要坐20年牢,他也要認罪. Lee Strobel 認真地尋找信仰,當他在信徒身上發現那個可以讓人為之生也為之死的信仰,他就信了,甚至放棄如日中天的事業,成為傳道人,他寫的書相信影響了很多人的生命。

信徒如果不想讓自己成為失了味的鹽,那就要作到:[即便必須付出代價,仍然要活出我們的信仰].在我們的周圍一定有不少人像以前的Lee Strobel,認真地在尋找可以讓他們安身立命的信仰,只有我們活出我們的信仰,才能吸引他們認識在我們裡面的基督。

Lee Strobel在他的書上也提到,有四種基督徒曾經讓他退避三舍:

1,有侵略性的基督徒2,陳腔濫調的基督徒3,聖潔高傲的基督徒4,徒有其表的基督徒.像這一類的基督徒,相信很难见证基督,也盼望我们不是其中的一类。

雖然每個人所說所作的,好比一根蠟燭的光那樣微弱,但很多蠟燭一起點燃,就可以照亮黑暗.如果每一個人都在自己的崗位上,說我們該說的,作我們該作的,認真地活出我們的信仰,那就可以見證基督,帶領很多人信主,朗恩的同事影響了他,他又影響了Lee Strobel, Lee Strobel成為傳道人,寫的書又影響了社會大眾。

从前有一位非常著名的雕刻家,名叫约翰培根,在西敏寺他自己的墓碑上刻下了如下的墓志铭:「活着的时候,我是一位艺术家,这件事对我而言,似乎相当重要;但就我是耶稣基督的信徒这件事来说,直至如今,却是惟一始终重要的事。」

雖然信徒作見證的時候,難免會遭遇敵對的勢力,但耶穌賜下聖靈為我们作見證,聖靈也藉著信徒一起為耶穌作見證.所以面對敵對的勢力,我们就可以不畏懼、不退縮。

結論

抵擋神的人,因為與基督為敵,也會恨惡、逼迫基督徒。基督徒雖然處身於與神為敵的世界,但不屬世界。因為基督徒是蒙主揀選的。耶穌曾經向世人啟示他自己,也行過神跡奇事,但仍然被拒絕,這樣他們的罪就無可推諉了。

世人無故地恨耶穌,信徒要繼續耶穌的事工,也會遭恨惡,但是耶穌賜下從父神來的聖靈為他作見證,聖靈也藉著信徒一起為耶穌作見證,所以,雖然信徒會被世界所恨惡,仍然要勇敢地為主作見證。

弟兄姊妹,信徒是世上的鹽和世上的光,在這個價值觀纷扰的世代裡,即便[必須付出高昂的代價,仍然要活出我們的信仰].只有活出在我們生命裡面的基督,才能見證基督的福音,只有基督的福音才有力量改變世人的生命,使這個世界变得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