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為別人的鄰舍(約14:12-14;路10:25-37)(黎广传牧师)

成為別人的鄰舍(約14:12-14;路10:25-37)

約翰福音14:12-14告訴我們,若要做比耶穌更大的事(福音傳得更廣),我們必須要做連結的工作。“我們”是代表連結,我們必須要在禱告上連結,在恩賜上連結,在資源上連結,不但是教會內的弟兄姐妹要連結,與別的教會也要連結。這樣,福音工作便會傳得更廣,神的工作便會做得更大。我們教會的跨越文化事工—向印度人傳福音的起步,也是經歷了這節圣經的真實性。

有一件比連結更重要的事,就是我們要有愛人靈魂的心,要有憐憫別人、不要他們失落在永恒痛苦中的一顆心,我們才會愿意去做連結的工作,在路10:25-37的經文里,耶穌給我們說明這個道理的重要性。我們要成為別人的鄰舍嗎?就要看我們是否具有同情心!這是今天我與大家分享的信息!

這段經文表面看來是很簡單,而且是一個耳熟能詳的故事,但看深一層,卻是有很深而寶貴的真理。神的仆人D.A. Carson 和John Piper對這段經文有很深入的解剖。我看了他們的講章,很得幫助,愿意跟大家分享他們的亮光。

(一) 誰是我的鄰舍?

律法師很自義的提出這句問話(V.29節“有理”真正的原來意思是“自義”)。當耶穌回答律法師說,若要得永生,就當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正常人的反應應該是覺得這條誡命實在不容易守,他聽后一定自我反思:我能做到嗎?但這個律法師卻沒有把焦點放在這方面去思想,他卻反問耶穌一句話,誰是我的鄰舍要我去愛他呢?換句話說:誰值得我的愛呢?這句話充分表現出律法師的自以為義。當時很多的法律賽人,律法師和文士,他們對耶穌就是不懷好意,常常試探耶穌,他們自己的行為卻是非常敗壞,其中一樣就是自以為義(路16:13-15;路18:9-14)。

耶穌在別的經文指出這條誡命是所有誡命中最大的誡命(可12:28-31)。而且這條誡命的內容排列是很重要的,要先愛神,然后才能愛人。因為真正愛神的,就會對人好。在利未記19章有10項提到有關要愛人,愛鄰舍的各種誡命,每條誡命后都有一句相同的話作注釋:我是你的上帝。這句話告訴我們:人與人間一切誡命都是神設立的,我們都要向神負責的。所以我們得罪任何人,首先我們是得罪上帝的。難怪大衛在詩篇51上說:我向你犯罪,唯獨得罪了你…(V.4),這節圣經里的“唯獨”是表明人犯罪后最受傷的是上帝,其次才是人。這兩條誡命實在是很難守的,因為我們不可能不得罪上帝,不可能不得罪人。如果我們能守,耶穌就不必上十字架了。所以,這位律法師提出這句話,實在是顯明他的自義,他認為自己可以守,所以他反問耶穌一句話:我能守,但是誰是我的鄰舍,要我去愛他呢?

其實誰是我的鄰舍,在利未記19章有很清楚的解釋(利未記19:16-18),“鄰舍”可以等于“人”,神說“人”就是我們的“鄰舍”,“愛鄰舍如同自己”是與“愛人如己”是個等號的要求。

(二) 我是誰的鄰舍?

主耶穌沒有回答律法師的問題,他講了一個撒瑪利亞人的故事,把“誰是我的鄰舍?”轉到“我是誰的鄰舍?”;把“誰配得我的愛去愛他?”轉成為“我是否有憐憫人的心腸去愛那些有需要的人?”撒瑪利亞人與那個受強盜欺負的人毫無親戚或朋友的關系,是兩個互不來往的民族(我猜想那個受傷的人是猶太人),但反而撒瑪利亞人去關心他、照顧他。耶穌說,撒瑪利亞是那個受傷之人的鄰舍。所以鄰舍就是有需要的人,你要有愛心去關心他,他就成為你的鄰舍。反過來說,他有需要,他雖然與他有關系,距離也很近,但若你沒有愛心去關心他,他都不會成為你的鄰舍。

聽說,某大學里有三個學生同住在一起,其中一個患有憂郁病的,但其他兩個同住的學生漠不關心。后來這位病患的學生竟然自殺,這是很可悲的事件。更可悲的是,這位同室自殺的學生,事發后一個星期才被他們知道,這兩位同住的學生就是不能成為那個自殺之人的鄰舍,因為他們沒有關懷同室人的心。今日與我們一起生活的人,甚至是我們的丈夫、妻子、兒女、家人、朋友,假如我們沒有一副憐憫人的心腸去對待他們,他們都不能成為我們的鄰舍。

(三) 我能成為別人的鄰舍嗎?

當耶穌問那個律法師:三個人當中哪個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那律法師回答說:是憐憫他的那個人。耶穌就對他說:你也要照樣行吧!耶穌盼望這個律法師有憐憫之心,成為別人的鄰舍。我們不知道那個律法師有沒有聽耶穌的話去行。

同樣,今天耶穌對我們說:我們照樣行吧! 我們能夠嗎?答案是:我們不能,但是靠著主我們就能!而且耶穌不但要我們愛鄰舍如同自己,更要我們去愛仇敵,要為逼迫我們的禱告。按著我們的本相,我們是無法行出耶穌的要求,但感謝神,主為我們流血舍身、赦免我們的罪,把救恩賜給我們,賜圣靈在我們里面,使我們有能力、有愛心行出神的誡命來。這正應驗了以西結書所說的,祂把新靈放在我們里面,使我們的石心變成肉心,讓我們能順從祂的律例,遵行祂的典章(結11:19-20)。圣靈在我們信耶穌的時候,就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的心里(羅5:5),神的愛能使我們愛別人如同自己,并且愛仇敵,為逼迫我們的禱告。 司提反被人用石頭打死的時候,圣靈就充滿他,他就能為打死他的人禱告說:父啊,不要將這罪歸于他們(徒7:55-60)!

我們常看見許多宣教士在第三國家傳福音時受到逼迫,但他們仍然充滿喜樂和愛心,在當地的宣教工場去事奉神、去愛人,這是神的愛在幫助他們,給他們力量的結果!

二次世界大戰時,在德國集中營有一個生還者,大戰結束后,從集中營出來后,信了主。生命改變,愿意饒恕在集中營逼害他的德國士兵,并且常為主作見證。有一次作見證時碰到一個以前傷害他的人來聽他的見證,這位就是逼害他的全家,甚至他的姐姐也是在集中營被這位德國士兵折磨至死的人。但這位被傷害過的人竟然能很自然的、充滿愛心的去饒恕那個傷害他的人。

當見證完畢時,那個士兵竟然跑到臺前,伸出手來要與講員握手,并且要求講員赦免他在集中營所作的罪行(原來那個士兵后來也信了耶穌,聚會前這位德國士兵卻認不出這位講員來,講員卻認得他),講完后,這位士兵才記得講員和他的家人是他以前所逼害過的。當講員看見這位逼害他的人出現在他的面前,而且伸出手來要求他的饒恕,他簡直不能反應,他全身血液凝固,以前他在集中營被他逼害的情景一一從腦海里呈現出來,這時他的手是僵硬的,他心里想,我能饒恕他嗎?實在不能!但神的話在他的心中浮起:你們如果你不饒恕人的過犯,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太5:15)。所以他用意志力把手努力的伸出去與他握手,奇妙的事情發生了,突然有一股熱流從脖子流到手上并且貫穿到全身,使他充滿熱情、淚水,把饒恕的大愛流露出去。因為此時此刻上帝的愛充滿了他,使他的愛是那么的自然、真實和釋放!

我們能成為別人的鄰舍嗎?答案是肯定的。只要我們憑著信心的腳步,勇敢的踏出去,我們就能經歷神的愛去愛人、甚至愛仇敵,何等奇妙!

小組討論題:
1. 分享你去愛那些不可愛的人的經歷。
2. 我如何學習去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