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讀經《羅馬書》第三章:《我蒙神恩典、白白稱義、全因耶穌基督》

尼希米職場聚會 生命讀經 羅馬書三章

David Wei

生命主題

『我蒙神恩典、白白稱義、全因耶穌基督』

神的屬性

公義 愛

生命信息

一、人不能靠行律法稱義。 (3:20) 1、沒有一個因行律法、稱義。律法乃叫人知罪 (3:20) 2、割禮不是稱義的條件 (3:30)

3、人稱義因著信、不是由于遵行律法 二、蒙神恩典、因耶穌救贖、神算我們為義 (3:24)

(3:28)

1、救恩是憑着耶穌的的血、籍著我們的信而成就的。

2、神設立耶穌為輓回祭一一羔羊(祭物) (3:25) 三、因信稱義而不因律法稱義,並不是廢了律法

1、稱義更是堅固律法 (3:31) 2、因著耶蘇把神的律法活出一種性情。
马太福音 5:17 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

生命啟示

我本是罪人,應當落在神憤怒的審判下,
    如今,我因信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竟然算為義人了

活出聖經 生活應用

【A】悔改認罪:免得落在可怕的神的審判之下 【B】向神感恩:不配得的恩典,我得到了。

本章鑰節

羅馬書 3:24 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