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讀經《羅馬書》第四章:《因信稱義的例證–亞伯拉罕》

尼希米職場聚會 生命讀經 羅馬書四章

David Wei

釋經主題

『因信稱義的例證–亞伯拉罕』

神的屬性

恩慈、憐憫、充滿愛

生命信息

“算我為義” 是因為我完全白白地得到恩典—-救恩。 不靠行為,不用禮儀(割禮)、不因律法

就連”信”的能力也是主所賞賜

引證要點 1

稱義不是靠行為 (R4:2)(亞伯拉罕不因行為稱義) 【做工所得叫工價,不叫恩典.不作工而得的,才算是恩典】

引證要點 2

稱義不靠禮儀(R4:10)(亞伯拉罕受割禮之前神已經算他為義了) 【我們這些未受割禮而信的人,也稱為義】

引證要點 3

稱義不是因為行律法(R4:16) 【不是因為律法,若是屬呼律法,信就歸於虛空,應許也廢了】 (R4:14)

核心要點

因信稱義不但屬亞伯拉罕,也屬信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人(R4:24) 【因我信神的兒子耶穌基督,就算我為義了】.

生命啟示

(有人送我極其名貴的葡萄酒【稱義的恩典】,需用特殊開瓶器才 能打開, 他連開瓶器【信】也一併送給我了).

活出聖經 生活應用

活出與蒙召的恩相稱的生命: 1、作高貴的人,而不作卑賤的人,因神選中我成為高貴的人. 2、我與亞伯拉罕一樣蒙福;萬國必因我蒙福(成為福音的使者). 3、亞伯拉罕有什麼樣的信,我也理當有–因為這也是神所賜. 4、神給亞伯拉罕所有的應許也是指著我說的:抓主應許,領受祝福

本章鑰節

羅馬書 4:23-24 算為他義的這句話、不是單為他寫的、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之 人寫的.就是我們這信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人。